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來,市中區從招投標、降低交易成本、申通投訴渠道、提升采購透明度等多種措施加以落實,全面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該區要求政府采購當事人嚴格執行招投標流程,政府采購合同應當約定資金支付的方式、時間和條件,明確逾期支付資金的違約責任。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應當自收到發票后30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從今年7月1日起不再收取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采購人不再收取履約保證金,切實減輕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負擔。同時,暢通“互聯網+政府采購”相適應的快速裁決通道,為供應商提供標準統一、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對供應商提出的質疑和投訴,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財政部門依法及時答復和處理。這個區還及時完整公開了政府采購信息,深入推進政府采購在線監管,實現與公共交易平臺的互聯互通,推進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強化失信聯合懲戒,以公正監管促公平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