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廣大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防止噪聲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報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同意,高考、中考期間,我區城市建成區嚴格禁止噪聲污染。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高考禁噪起止時間:2021年6月7日-10日,中考禁噪起止時間:6月12日-14日。
二、禁噪期間,禁止下列行為
(一)除應急搶修、搶險外,城區所有建筑施工單位(建筑作業場地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無居民區的除外)禁止午間(12:00至14:00)和夜間(20:00至次日6:00)施工作業(包括運輸裝卸建筑材機及建筑渣土)。高考期間(6月7日-10日)和中考期間(6月12日-14日),考點半徑300米范圍內的建筑工地全天禁止施工作業,其他施工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夜間建筑施工。
(二)禁止商業經營活動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
(三)禁止考點周邊燃放鞭炮產生噪音污染。
(四)禁止餐飲店夜間經營產生噪聲污染。
(五)禁止露天娛樂集會健身等活動產生噪聲污染。
(六)禁止居民集中區內從事服務加工作業產生噪聲污染。
三、在高考和中考考試時間,考場周圍嚴禁產生施工噪聲。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派專人蹲點值守,發現聲源立即前往現場采取強制措施制止各類施工作業。
四、各類產生施工噪聲污染的單位要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從嚴予以查處。
五、對發現違反本通告的行為,可以向嶧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舉報,舉報電話:0632-7718111。
嶧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