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節臨近,近日,臺兒莊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發布《臺兒莊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議書》,指出在規定的禁止燃放場所和燃放區域內,禁止在任何時段燃放煙花爆竹,重污染天氣時段,行政區域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據了解,《倡議書》指出,在機關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橋、BRT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福利院、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大中型水庫管理區;商場、集貿市場、旅游景區、公園、室內公共娛樂場所、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高層建筑物、地下建筑物以及區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劃定并公布的其他場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值得注意的是,除以上區域外,臺兒莊區東至東順路,南至運河北岸路,西至廣進路,北至長安路范圍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此外,臺兒莊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向市民發出倡議:自覺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采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歡度佳節,以最大限度降低有害物質對環境的污染;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勸阻和抵制身邊人員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平臺,向親朋好友宣傳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好處,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自覺行為;同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黨員、干部、職工、環保志愿者、環保熱心人士要帶頭嚴格遵守禁燃禁放規定,以自己的積極行動帶動和影響身邊的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從現在起,從自身做起,養成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習慣,維護良好生態環境,過一個低碳環保的春節,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為建設美麗臺兒莊貢獻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