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棗莊市城市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做好“夜經濟”等特色經營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堅持民生為重原則,適度放開,積極利用城市廣場等場地設施,發展“夜經濟”等特色經營。
《意見》提出,鑒于當前受新冠疫情影響經濟下行壓力大,就業形勢嚴峻的不利情況,各區(市)應根據自身實際,在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認真研究當地“夜經濟”等特色經營適度放開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方案,積極利用城市廣場、步行街、閑置建筑等場地設施,發展“夜經濟”等特色經營。
要在符合交通、環保、市容、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要求下,合理布局“夜經濟”等特色經營聚集區。允許流動經營戶在屬地政府已劃定區域避開早、晚交通高峰期,限時、定點經營。允許快遞企業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的非早、晚交通高峰期,在經營門店臨時占道分揀、派送。
經營區域劃定應避開城市主次干道,不得占壓城市公共綠地,不得設置在醫院、學校、重要公共服務機構周邊。經營項目不得包含污染大氣環境、產生噪音雜音的露天燒烤、室外烹飪、高音宣傳等行為。經營業戶不得在經營區域內搭建臨時違章建筑,不得向綠化帶、下水道傾倒垃圾雜物。
管理部門也將推進柔性執法,在行政執法中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對于一般違法行為糾正后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