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針對汛期溺水和交通事故的高發危險,為做好學生暑期的安全工作,市教育局發出《關于暑假安全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提醒廣大家長做好防溺水等六項安全教育,防止暑期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7月13日《棗莊晚報》)
每年假期學生離校前,作為“最后一課”,教育部門和學校都會把暑期安全當做頭等大事部署。從校領導到老師,都會再三強調戶外游泳戲水等活動安全。有的學校還印發暑期安全宣傳單,或邀請家長參加離校大會,可謂苦口婆心。但假期里,“熊孩子”出乎意料的“創舉”,青年人飽含青春激情的“探險計劃”,還是無意中埋下諸多安全隱患。
國家有關部門統計,學生的意外死亡事故中,溺水排在第一位。每一個溺亡孩子的背后,都是一個破損的家庭和一份受傷的親情。痛心之余,對暑期安全的認識誤區也應該引起人們足夠的反思。
首先是家長認知和監管的誤區。如此眾多溺亡事件的發生,背后除了天氣和自然環境等客觀因素外,學生家長警惕性不高,疏于監管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在監管程序上,學生離校時,學校已完成了監管權的交接。暑假期間,家長應負責任地接過監管之責。但有的家長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等閑視之。特別是農村地區,很多家長外出務工或忙于農活,把孩子交給老人看管,或者放任自流,讓他們成為“脫韁野馬”,隱患往往也同時埋下。
暑期放假的初衷,是為消暑避夏,也讓孩子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親近大自然,更充分地釋放天性。家長應好好利用好這一時機,提前做好假期安排,沒有什么是比和孩子共同成長更幸福的事了。暑假,是孩子最開心最快樂的時候,何嘗不是家長享受天倫的良機?
再來說說社會認知的誤區。很多時候,我們說起學生安全,下意識地就會聯想到學校、教育部門。但在暑期,面對學生放假的“新常態”,學校和教育部門往往“鞭長莫及”。暑期,街區原本有規律的交通,會因多了孩子的“出沒”而有了交通秩序“新常態”;農村山川河塘,因學生放假,多了攀爬戲水的身影,凸顯了坑塘水面需要安全設施和及時監管的“新常態”;旅行社因多了“兒童團”,需要對線路規劃采取特殊安全措施的“新常態”;各種夏令營、輔導班,也會因為“生意興隆”,面臨應對人滿為患的“新常態”。
如此多的暑期安全“新常態”,無一不需要基層單位和部門去適應和應對,無一不需要活動組織者多加安全考量,無一不需要社會生活的每一個節點多一些愛心和細心。相關部門,是否考慮過對轄區內的坑塘河壩進行一次拉網式摸底和梳理,落實責任主體,設置必要的保護設施?有學生參與的集體活動,組織者是否增加了“親子”類選項,以加大安全保障,把方案計劃得更周全?
每一個孩子的背后,都是一個個充滿期待的家庭,他們成長中的喜與憂,直接影響著家庭的幸福指數。“天下之本在家”,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關乎社會的和諧穩定。“亡羊補牢,未為晚矣”,暑期安全的警鐘應該長鳴,但不能止于老師們離校囑咐和教育部門的提醒,更應該響徹每一位家長的耳邊,警醒于全社會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