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報
2020年2月19日12時01分,薛城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110報警稱:“金鼎公寓小區有人毆打防疫工作人員。”接警后,分局迅速指派鳳鳴湖派出所前往現場處警。
經調查:2020年2月19日11時49分,薛城區巨山街道辦事處金鼎公寓小區居民董某某(男,49歲,棗莊市市中區人)在進入該小區時,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并毆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薛城公安分局依法給予董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希望廣大群眾要積極響應黨委政府號召,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對各類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打擊。
棗莊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2020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