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新形勢,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17日,棗莊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下發《關于進一步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總體要求:一要堅持防控優先。隨著企業復工復產,職工陸續返崗,生產經營、物流運輸活動增多,疫情防控工作面臨嚴峻考驗。各級要充分認清疫情防控工作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堅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組織企業科學有序復工,確保復工企業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企業不發生聚集性疫情。二要堅持分類指導。各級要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實際,做好基礎性調研,強化數據統計,按照分區分類防控要求,制定項目復工計劃,有針對性、差異化地指導企業做好復工,確保達標一個、復工一個。三要堅持統籌兼顧。堅持以“疫情防控穩定企業生產、企業生產保障疫情防控”為原則,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生產,保障城鄉運行、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生產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復工,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的物資保障,為穩定經濟社會大局提供有力支撐。在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復工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中,《通知》提出了九個“必須”,即必須建立機構、必須制定方案、必須核查建檔、必須全面實施消殺防疫、必須做好防疫物資和人員配備、必須嚴格企業日常管理、必須加強職工健康檢測、必須落實崗位防疫措施、必須妥善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置。《通知》中提到,嚴格區(市)、鎮(街)屬地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加強對復工企業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監管,壓實屬地工作責任,強化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各區(市)和主管部門要嚴格把關,對未制定疫情防控和復工方案、未開展職工信息排查、未組織消毒安全檢查、未復工備案的企業,嚴禁復工復產。對工作中不能落實相關防控措施的生產企業,責令立即停產整改,通過整改驗收后方可復工。對于不擔當、不作為,落實防控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個人和單位,將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