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棗莊市財政局、棗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下發《關于轉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對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相關單位應及時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全市各級人社部門開辟綠色通道,第一時間完成受理、認定、鑒定、工傷待遇支付工作。
《通知》明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全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務,及時共同做好上述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待遇支付工作。依法保障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權益,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為全面戰勝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作出積極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