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促進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創業,規范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管理和就業援助工作,棗莊市按照《山東省就業促進條例》的要求出臺制定就業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就業援助的長效機制,形成《棗莊市就業援助辦法(征求意見稿)》。
記者了解到,征求意見稿分五個部分。首先,明確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范圍。就業援助對象包括以下八類人員:4050人員。具體指城鎮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的失業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考慮到雙擁工作的需要,將隨軍家屬列入了就業援助的范圍。
其次,對于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程序,遵循個人申請、社區核查、街道初審、區(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核準的程序。
記者了解到,征求意見稿還對就業援助細則作了進一步細化。比如,制定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具體措施,將就業援助納入促進就業的目標責任制考核,建立健全就業援助服務體系,扶持和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等。在安排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進行就業需求預測,增加就業崗位。另外,在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確保城市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
而對于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享受的具體優惠措施,以及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工作職責,征求意見稿也做了明確規定,如政策咨詢服務、開展技能援助、實施崗位援助等。鼓勵社會職業中介、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免費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服務,并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有關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