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公示了《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在未來一個月內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稌盒幸幎ā芬婪鞔_了需要取得許可的在線旅游平臺運營者范圍;強化了平臺的資質審核、提示、預警、監督、處理、報告、保險等相關要求;明確了平臺連帶責任。同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旅游糾紛的司法解釋,對平臺做出了民事連帶責任的規定。(10月10日《北京青年報》)
如今,中國在線旅游的市場規模已經逼近萬億量級,且仍具有不小的紅利空間,吸引了大批從業者和資本投入其中。但由于網絡空間存在的不確定性以及行業發展還不盡規范,虛假營銷、不合理低價游、大數據殺熟等亂象逐漸滋生,消費者投訴量大幅上升,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
如此龐大的消費市場及其背后所附帶的社會影響力,亟待從國家層面出臺規范制度予以引導和約束,《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標志著這一短板有望很快被填補。
現在出外旅游已經成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標配,而在線旅游的便利使之成為人們選擇出游的重要渠道。通過網絡,不但可以很方便地訂購到酒店、機票、車票、門票等,還有花樣繁多的旅行團可供選擇,相比實體旅行社,更有價格優勢。
雖然是網絡渠道,但與實體經營一樣,口碑和信譽是最根本的保證。有的在線旅游經營者為了從消費者身上牟利,采取欺詐、誤導、強制等不正當手段,由此加劇消費者對線上渠道的不信任,進而影響整個行業的形象和口碑。
《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的一大亮點,就是明文規定不得進行虛假預訂、不得上架不合理低價游、不得利用技術進行價格歧視(大數據殺熟),這些規定都是針對當前在線旅游存在的多發頻發問題進行的回應。
隨著這一規定的正式出臺,有了國家層面的規范性政策依據,可以期待在線旅游行業將從整體上有透明化、公開化、規范化的長足提升,既有助于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也是為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保駕護航。
現在消費者文化水平和生活閱歷都有顯著提升,對市場的辨別能力不斷增強,依靠虛假手段頂多糊弄消費者一時,不可能騙得了一世。只有通過正當規范經營,才能在市場長期站穩腳跟。
尋求短期逐利只是一種短視行為,只有憑借優質的產品和服務,才能真正讓消費者產生信任和粘性,把根基打得更扎實,才能在萬億量級的市場里獲得豐厚的回報。當市場不斷趨于良性競爭,優勝劣汰效應更會凸顯,廣闊前景令人可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