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對象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這是我市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之后第4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共惠及我市17.52萬退休人員。
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因素,省里確定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在具體調整辦法上,按照國家和省要求,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大體統一,更好地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和制度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效率和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比例,均按2018年底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調整。第二部分,根據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采取不同的掛鉤辦法。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分段掛鉤,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5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本人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2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
適當傾斜,主要考慮向高齡人員傾斜。即: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準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另外,今年繼續向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傾斜,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這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目前,我市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穩步有序開展,從2019年1月1日起增發的養老金將于7月底陸續發放到位。 (記者 孫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