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嶧城區政府獲悉,從7月1日開始,嶧城區出臺相關文件,在五區一市率先開展了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并規定:因審判機關或法律援助機構未履行職責,導致被告人審判期間未獲得律師辯護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嶧城區近日出臺的《關于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的意見》規定: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強制醫療程序審理的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相關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派駐的值班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法律援助刑事辯護律師一般需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值班律師一般需具有一年以上執業經歷。法律援助機構在指派過程中,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應當指派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擔任辯護人;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應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律師辦理。同時,法律援助機構不得指派同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同時擔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辯護人。
嶧城區在全市率先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不僅強化了對刑事審判的有效監督,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訴權,提高刑事案件審判質量,更贏得了被告人及其親屬的一致好評。
“推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既要提高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辯護率,解決律師辯護的‘數量’問題,又要解決律師辯護的‘質量’問題,杜絕形式化、走過場,確保量質雙提升。”嶧城區有關負責人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