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嶧城區法院審結了一例“保護傘”案,對區公安分局底閣鎮原派出所副所長刑某某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一案進行宣判,依法判處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這是嶧城區在嚴厲查處違法行為“保護傘”方面取得的又一戰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該區已查處“保護傘”問題3起,打掉“保護傘”6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
該區紀委監委與政法機關對接,建立健全了會商聯動、線索移送、信息通報等制度,較好地實現了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嶧城區紀委監委采取“一條主線,三條支線”工作方法,即圍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逐漸成勢的過程和原因這條主線,沿著黨委政府、政法機關、監管職能部門“三條支線”,循線追查徹查“保護傘”及其背后腐敗和失職失責問題。截至目前,共查處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問題4起4人;查處工作推動不力問題1起,問責黨組織1個領導干部2人。
在加強案件查辦的同時,嶧城區紀委監委堅持邊掃邊治邊建,及時梳理提煉專項斗爭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一案一改”、制度建設、分類預警等形式,做深做細做實案件查辦的“后半篇文章”,有效實現了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記者 張孝平 通訊員 趙峰 劉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