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中區發布《關于開展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的通告》,自本月起,對城區市容環境衛生進行綜合整治。 本次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的范圍包括城市建成區內主次干道、商業步行街、背街小巷及醫院、學校、農貿市場周邊等區域。重點對臨街商鋪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要求商鋪保持門前道路暢通、秩序井然,所有待售商品應進店經營,禁止騎門經營、占道經營。同時,禁止在城區主次干道上占道擺攤設點、堆放物品、設置遮陽傘棚;從事燒烤、大排檔的業戶應具有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方可經營,對無營業執照在公共場所及道路兩側進行露天燒烤、大排檔的一律取締;取締各類未經審批的門頭牌匾、燈箱、廣告牌,拆除無設置手續的立柱廣告、燈桿廣告、路名牌等公共設施廣告;車輛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橋梁、公園廣場、城市綠地區域停放;城區范圍內的修車店、洗車店,不得占道作業,不得違規占道臨時停車。 集中整治過程中,違法當事人無正當理由在規定的期限內拒不履行執法文書規定的相關義務,給予兩次依法催告后仍不履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將違法行為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凡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和侮辱、毆打執法人員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綜合整治,將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營造市容整潔、道路通暢、秩序井然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