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棗莊市市場秩序百日整治行動暨2019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新聞發布會在市政府新聞發布廳舉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了百日整治行動相關案件情況及2019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有關內容。
會上通報了4起典型案例,分別為: 棗莊潼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涉嫌“山寨”乳酸菌飲品案。2019年3月12日至13日,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檢查發現,棗莊潼博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銷售的外地企業生產“有益優C”乳酸菌飲品42箱,涉嫌標注不符合規定違法行為,該局依法扣押了涉案商品,目前該案正在調查過程中。 棗莊偉宸食品飲料有限公司涉嫌商品標識混淆行為案。近期,根據有關媒體報道棗莊偉宸食品飲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包裝設計傍名牌,‘怡慷’水商標失效仍在售”新聞線索,棗莊市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予以查處。經查,棗莊偉宸食品飲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向原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怡慷”商標,原國家商標局經審查,以申請注冊的商標不符合相關規定為由,于2018年12月3日駁回申請,不予公告,“怡慷”商標未被核準注冊。《商標法》對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有明確規定,不存在近期有關媒體報道該產品商標失效的問題。該公司生產的“怡慷”包裝飲用水,使用與他人商品包裝、裝潢近似的標識,涉嫌構成商品標識混淆違法行為,該案正在調查過程中。 原山東虎潤食品飲料有限公司食品標簽不符合規定案。近期,根據群眾舉報,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原山東虎潤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山東耀虎食品飲料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產的產品標簽與其備案生產工藝不符,涉嫌產品標簽內容虛假標注。針對該公司涉嫌產品標簽內容虛假標注問題,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處罰決定,處以5.5萬元罰款。 張某和張某某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經營食品案。近期,山亭區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部門聯合開展市場秩序聯合整治行動,發現馮卯鎮張某和張某某違規使用“飼料添加劑氯化鈉”充當食用鹽加工食品。經檢測認定,該批用鹽為工業鹽。棗莊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以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經營食品罪,對張某和張某某執行刑事拘留。 會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還介紹了2019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大會活動的有關情況。3月15日,棗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棗莊市消費者協會聯合薛城區政府和市直相關單位、行業協會、企業、新聞媒體舉辦2019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大會活動。市級主會場設在薛城區臨山廣場,主要內容為:舉辦全市消費維權成果圖片展、開展假冒偽劣商品現場展示、開展宣傳咨詢服務活動以及開展金銀珠寶、血壓計等免費檢測、義診等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