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在棗莊市市場秩序百日整治行動和飲料企業整治提升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5起市場秩序百日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典型案件。 據悉,滕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檢查發現,滕州市荊河七必全食品店經營的8袋玫瑰鹽,沒有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該局依據《食品安全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產品及違法所得,并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樣是在滕州,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金色陽光食品廠生產經營的土蜂蜜制品、棗花蜂蜜飲品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已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5萬元的罰款。臺兒莊區王某銷售侵犯某品牌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以60元/箱的價格網購了標注外地某公司生產的42度某品牌陳釀白酒14箱,臺兒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在王某準備銷售時,依法將其查獲。對該批侵權白酒全部沒收,并對當事人罰款7000元。 近日,根據外地監管部門移交的案件線索,高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查明,棗莊尚正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核桃乳48000罐,該企業構成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食品的違法行為,該局已依據《食品安全法》對該企業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264萬元、罰款48.96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該企業啟動撤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程序。而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中發現,棗莊市福萊仕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八寶粥產品也存在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情況,隨即對當事人作出處罰決定,沒收涉案產品并罰款81000元,市場監管部門已啟動吊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