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們、家長們:
寒假將至,為了提高全市中小學生及學生家長的防火意識,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攜手度過一個安定、祥和的寒假、春節,我們特向全市中小學生及家長發出如下倡議: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責。森林防火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安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全市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間,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要積極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和學校,加強對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強化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二、加強約束,率先垂范。森林防火期內,請家長以身作則,并督促家中學生遵守《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棗莊市森林防火公告》有關規定,不攜帶火種進山入林,不在森林和距離森林邊緣500米范圍內燒荒、燒秸稈、燃放煙花爆竹、吸煙、野炊、祭祀用火、投放空中移動火源和實施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主動宣傳森林防火知識,勸誡違法違規用火行為。
三、習慣養成,從小做起。家長和學生要一起學習掌握森林火災自救的基本常識。一旦遇到森林火情火災,不得擅自撲救,要保持沉著冷靜,不要慌亂,盡快避險逃生或等待救援,并立即撥打110、119報警或向當地政府部門報告。未成年人及未經訓練的非專業人員,不得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防患未“燃”,從我做起。各位家長和同學們,讓我們共同努力,嚴防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共享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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