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聚焦政策文件解讀 提升政務服務效能”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第二場,解讀《棗莊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人
孫中禮 市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王 穎 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
張亞振 市財政局稅政科副科長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政府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專項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政府性基金。為進一步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和管理,結合我市實際,市財政局牽頭起草了《棗莊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已正式印發,自9月15日起開始施行。下面,我向大家介紹一下有關情況。
一、制定背景
我市現行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主要依據文件《棗莊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棗政發〔2003〕36號)已出臺20年,文件的大部分規定已不符合當前國家、省非稅收入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今年1月4日,省財政廳印發《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魯財稅〔2023〕1號),要求各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征收管理辦法。
二、制定依據
依據《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性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10〕80號)和《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魯財稅〔2023〕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出臺本《辦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為十六條,主要從資金用途、征收范圍、征收主體、征收標準、減免規定、使用管理等方面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征收管理工作進行明確。主要內容如下:
(一)明確資金用途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政府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用于建筑區劃紅線以外城市道路、橋梁、環衛、綠化、供水、供氣、供熱等相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二)明確征收范圍
本市城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各類工程項目。城鎮老舊小區等已建成項目不屬于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范圍,不得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三)明確征收主體
實行屬地征收管理,具體征收部門由區(市)人民政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確定,征收部門不得再委托其他單位和組織代征。
(四)明確征收標準
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準的地上建筑面積計收,征收標準為190元/平方米,工業項目征收標準為48元/平方米。
(五)明確減免規定
符合減免條件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或個人應向區(市)征收部門提出申請,經區(市)財政部門會同項目主管部門認定后予以減免。符合國家、省人民政府文件規定予以免征、減征配套費的工程項目在附件中詳細列舉。
(六)明確使用管理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統一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以收定支,專款專用,專項用于城市相關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答記者問
01、大眾日報記者:請問這次新出臺的《棗莊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與原文件相比有哪些變化?
王穎:和原文件相比變化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整合歸并配套費項目。新《辦法》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要求,將原綜合配套費和供熱、供氣、供水等專項配套費,統一歸并為配套費一個收費項目,作為一個政府性基金項目管理。
二是簡化征收流程。取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環節收費,統一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時一次性征收,減少了繳費環節,給企業提供了更多便利。
三是規范征收主體。為調動區(市)積極性,結合城市管理體制改革,配套費征收由分級征管調整為屬地征管,征收部門由各區(市)人民政府確定。
四是明確減免政策。對近年來國家、省出臺的涉及配套費減免政策進行梳理,公布減免項目目錄,對保障性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中小學校舍和工業廠房等符合減免政策的工程項目,按程序認定后予以減免;同時明確按照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我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均無權減征、免征、緩征、停征或撤銷配套費。
02、山東廣播電視臺記者:請問暫時不需要配套集中供熱、供氣、供水的工程項目,是否可以按照原政策暫時不繳納相應單項建設配套費?
孫中禮:原政策中供熱、供氣、供水配套費都有單項標準,對不需要配套集中供熱、供水、供氣的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可以暫時不繳納相應單項配套費,待需要時再按規定進行補繳。在新政策中,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對原配套費項目進行了整合歸并,配套費作為一個政府性基金項目管理,不再分為綜合配套費和專項配套費,征收的配套費與工程項目是否使用供熱、供氣、供水無關,項目建設單位均需按規定征收標準繳納。
03、大眾網記者:請問哪些工程項目屬于減免項目?相關單位和個人如何進行申請?
張亞振:減免的工程項目共有十三項,其中免征的有十一項、減半征收的有兩項。
一、 屬于免征的項目有:
(一)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二)人民防空建設項目;
(三)軍隊后勤保障社會化改造項目;
(四)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五)中小學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設項目;
(六)企業在現有廠區內改建、翻建廠房;建設3層以上廠房的,3層(含3層)以上的部分;建設地下廠房的地下部分;
(七)社會投資主體建設多層工業標準廠房第三層及以上免征;
(八)城鎮和農村、公立和民辦、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的所有中小學校 (含幼兒園) 的維修、加固、重建、改擴建項目;
(九)易地扶貧搬遷項目;
(十)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建設項目;
(十一)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舊住宅區整治等保障性住房項目。
二、屬于減半征收的項目有:
(一)在現有廠區內擴建、新建廠房;
(二)社會投資主體建設多層工業標準第二層廠房。
國家對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申請方式:對符合減免條件的,建設單位和個人可向區(市)征收部門提出申請,經區(市)財政部門會同項目主管部門認定后予以減免。
04、棗莊市新聞傳媒中心記者:請問圍繞我市“強工興產,轉型突圍”戰略目標,《辦法》中有哪些政策體現?
孫中禮:為減輕企業資金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優化我市營商環境,除了按照國家和省政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工程項目實施減免以外,《辦法》明確了以下政策:一是考慮我市實際,征收標準在十二年未提高的情況下,繼續保持不變。二是調整了配套費計征基數,明確工程項目地下部分不予征收。三是為支持鎮域經濟發展,推動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對小城鎮的工程項目不納入征收范圍。四是為工業項目單獨設置較低的征收標準48元/平方米,只有正常標準的1/4, 對我市部分工業企業已繳配套費項目按新政策進行測算,下降幅度約在50%左右,減輕了工業企業的繳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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