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記者從棗莊市文旅局獲悉,按照相關規定推動傳統工藝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助推共同富裕,棗莊市決定根據《棗莊市非遺工坊認定和管理辦法》開展市級非遺工坊創建。建設任務面向全市傳統工藝類項目資源豐富地區,結合區(市)認定的區級非遺工坊,開展遴選創建市級非遺工坊工作,首批命名20個左右市級非遺工坊。
市級非遺工坊認定條件為:依托本地區一項或多項非遺代表性項目,或者富有特色、具備一定群眾基礎和市場前景的傳統手工藝開展生產;具備能夠開展生產的場地、水電暖、工具設備等條件,其中用于技能培訓和生產的固定場所在200平方米以上;以脫貧人口、監測幫扶對象為重點,吸納帶動脫貧人口、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數量較多、成效較好;企業或工坊負責人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
已被區(市)認定的非遺工坊,且所在區(市)政府措施有力,多部門聯動順暢,能為非遺工坊創建及后續行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申報區(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組織填寫《棗莊市市級非遺工坊培育創建申報表》、《棗莊市市級非遺工坊創建申報匯總表》,經所在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鄉村振興局會審后,由區(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請。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鄉村振興局組織開展專家論證和集中評議,并通過實地考察綜合評估確定創建名單。經驗收,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鄉村振興局正式聯合命名市級非遺工坊。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張環澤 通訊員 孔浩 李猛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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