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為推進市、區(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與鎮(街道)、企業及村(社區)基層調解組織“四級聯動”機制建設,促進勞動人事爭議專業性調解與人民調解工作深度融合,發揮村(社區)法律顧問專業特長及社會治理網格員職責,方便企業、群眾就近調處勞動人事爭議,棗莊市人社局與市司法局聯合出臺了基層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聯動工作辦法,深入推進預防為主、調解為主、基層為主“三為主”工作,助力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

堅持基層導向 突出聯動調解 強化隊伍建設 聯調工作站聘任取得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資格證的村(社區)法律顧問或者其他具備勞動法相關專業知識、公道正派、熱心調解工作的人民調解員擔任調解員。為進一步提高基層調解員工作積極性,按照有關規定,據矛盾糾紛的難易程度和案件數量,給予調解員一定的獎補。為提升調解工作能力和效果,9月份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培訓班,結合典型案例,深入講解勞動法律法規、調解工作技巧等方面業務知識,各企業、鎮(街道)等270余人參加培訓并獲得調解員證。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1798件,調解成功率達72.2%。聯動工作辦法創新建立跨部門聯動調解機制,促進基層調解組織有機協同、同向發力。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在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建立健全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設在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所),負責召集調解委員會會議和日常事務。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設立專門的接待登記窗口,或者將接待登記窗口設立在鎮(街道)綜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務站、政務服務大廳。鎮(街道)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以及村(社區)聯調工作站收到調解申請后,當場做好登記,及時組織調解,力爭十五日內達成調解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