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評選表彰2021年度“好網民·在棗莊”正能量榜樣人物(社團)的通知》(棗網辦發〔2021〕11號)的安排,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開展了2021年度“好網民·在棗莊”正能量榜樣人物評審工作。經組織推薦、組委會審核、網上投票、專家評議,最終選出10名“好網民·在棗莊”正能量榜樣人物和10名“好網民·在棗莊”正能量榜樣入圍人物,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為2021年8月26日至9月1日。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評選結果持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好網民·在棗莊”正能量榜樣人物評選表彰活動組委會提出。單位提出異議的,須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并寫明聯系人、通訊地址和電話。個人提出異議的,須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并寫明本人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和電話。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異議,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