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2021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提供現場祭掃服務的地區,要采取預約、錯峰、限流等措施,盡可能降低祭掃人流密度,減少祭掃現場人員聚集,并嚴格落實祭掃場所清潔消毒、祭掃人員體溫檢測、口罩佩戴、員工健康監測等防護防控措施。暫停現場祭掃服務的地區,要積極創新服務模式,提供網絡祭掃、代客祭掃、云祭掃等便民、智能服務。各殯葬服務機構要充分考慮不同群體特別是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遇到的困難問題,保留電話預約、線下服務等傳統模式,設立綠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體祭掃需求。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清明節祭掃工作的通知
民辦函〔2021〕14號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繼續在清明節期間設立清明節工作辦公室,并在清明節法定假日期間(4月3日至5日)安排專人值守,統籌協調服務地方清明節祭掃工作。清明節法定假日期間,地方各級民政部門均應執行專人值班制度和祭掃情況日報告制度。各省級民政部門要在3月26日前報送經省級疫情防控指揮機構批準的清明節祭掃工作方案或通知;4月3日至5日每日15時前統一上報《2021年清明節祭掃情況日報表》,4月12日前上報本省份清明節祭掃工作總結。
民政部辦公廳
2021年3月8日
民政部清明節工作辦公室聯系方式:
電話:010—58123273/3264/3268/3266
傳真:010—58123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