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未成年人保護制度體系、壓實家庭和國家監護責任、增設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后的強制報告制度、創設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制度、強化法律責任……10月17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高票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并將從2021年6月1日起實施。(10月19日《中國青年報》)
據介紹,我國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于1991年,于2006年進行了較大幅度修訂。此次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增加了多項內容,條文從72條增至132條。新法完善了多個規定,著力解決社會關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問題,包括監護人監護不力、學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等問題。可見,新法覆蓋面廣,針對性強,能夠全面呵護“少年的你”,幫助廣大未成年人遠離傷害,幸福健康成長。
一直以來,我國非常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出臺各項法律法規,建立了未成年人保護制度,為保護未成年人發揮了巨大作用。時代在變化,未成年人權益問題也隨之演變。近些年來,侵害未成年人的問題愈發凸顯,互聯網、社交媒體曝光力度加大,諸如校園霸凌、沉迷游戲、性侵、虐待、拐賣、遺棄、暴力傷害等惡性案件時有發生,并衍生出各種社會問題,令人觸目驚心。因此,需要進一步加大法律保護力度,堅持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震懾犯罪分子。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其本身處于成長階段,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足夠的自我保護能力,需要得到來自社會各界的呵護,為他們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保護他們幸福快樂成長。社會秩序總體良好,各界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也很重視,但仍然是潛流暗伏,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時有發。一些原本處于灰色地帶的領域,伴隨社會發展出現的新事物,諸如校園霸凌、虐待、網絡沉迷等也逐漸浮出水面,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對之加強打擊和規范的呼聲不斷。
新法圍繞社會關切熱點,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達到了新的高度,乃是一個巨大的進步,相信新法會發揮出應有的威力,給未成年人織密一個安全網。時代不斷前行,在發展的過程中,還會出現更多的社會問題,對未成年人保護也要與時俱進,不斷調整和完善,讓廣大未成年人放心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