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棗莊市嶧城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發布《關于調整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將嶧城區部分道路采取禁止大型貨車(黃牌貨車)禁止通行,自2020年 5月1 日起施行。
公告稱,為進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環境,加強交通秩序管理,保護群眾通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嶧城區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對嶧城區部分道路采取禁止大型貨車(黃牌貨車)禁止通行,對違反禁止通行的車輛依法進行抓拍、取證和處罰。
一、禁行路段區域
(一)解放南路(嶧城立交橋路段至市中區與嶧城區交界處)實行24小時禁止通行。
(二)西昌南路(206國道路段至市中區與嶧城區交界處)實行24小時禁止通行。
二、限行車輛:黃牌大型貨車、拖拉機。
三、過境的大型貨車、拖拉機等運輸車輛一律禁止駛入限行區域。如確需駛入限行區域的禁行運輸車輛,需經嶧城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審核同意后,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公告稱,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