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級體育部門要為體育場館規范有序開放做好服務工作。市體育局有關科室和單位、各區(市)教育和體育局要主動作為,下沉體育運營企業了解復工復產存在的問題,協調解決企業實際困難,督促落實防疫安全措施和各級幫扶政策,增強企業戰勝困難的信心,為體育場館開放做好統籌服務工作。對符合屬地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要求、具備恢復開放條件的體育場館,按照“屬地負責、風險可控、防范優先、分級分類、精準施策、有序推進”的原則,督促指導積極穩妥、安全有序的恢復對社會開放。開放中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屬地有關部門報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做好防控應急處置工作。不具備開放條件的體育場館暫時不得開放。
《通知》強調,要強化健身人群聚集管理。恢復開放的體育場館要加強環境和人員健康管理,認真做好環境清潔、消毒、通風,確保各類場所安全有序開放;進出人員按規定佩戴口罩,堅持查驗健康通行碼和測量體溫,體溫異常(≥37.3℃),或有咳嗽、氣喘等異常現象的人員謝絕進入場館。要根據場館實際,限制健身人群流量,實行錯峰入場鍛煉。體育鍛煉以健身活動為主,原則上不開展人員聚集、身體密切接觸、對抗性強的體育項目,減少人群聚集扎堆。
《通知》指出,能夠開放的體育場館要充分利各種傳播渠道,廣泛宣傳科學健身知識,推廣普及健身技能,弘揚“運動是良醫”的健康理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形成全民健身、科學健身、文明健身的生活方式。規范有序的健身環境需要科學文明的健身習慣來維護,廣大體育愛好者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疫情期間有序開放、錯峰入場的特殊管理方式,營造“我運動、我健身、我快樂”的良好社會風尚,進一步推進全市精神文明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