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棗莊市人社局獲悉,我市對一次性用工補貼、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的適用對象、主要內容、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進行了進一步明確。符合條件的單位、個人可根據相應規定申請相應補貼。
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間開工生產的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企業,可申請一次性用工補貼。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間復工新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按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且正常發放工資的企業,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在2020年2月4日(含)至2020年6月29日期間到期的,補貼期限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對疫情期間正常經營、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就業扶貧車間,根據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人數給予適當補助。對2020年2月至4月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介紹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本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審核確認,可申請職業介紹補貼。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在棗莊職業培訓網絡平臺學習并經平臺考核合格,按照相應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對就業困難人員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難以實現穩定就業的,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對就業困難人員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對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貧困家庭子女開展培訓的線上培訓平臺,參加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重點群體可申請相應的培訓補貼。2019年12月及以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金至法定退休年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2000元臨時生活補助。(記者 董艷)

